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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程序及须提交的文件当前位置:首页->商标注册
 [注册香港公司]申请商品商标注册时,均需向受理机构提交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1份、委托书1份、商标图样5份(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,应当交送着色图样5份)、黑白墨稿1份、证明文件。商标图样必须清晰、便于粘贴,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,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,不小于5厘米。

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,应当使用中文(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)。

[注册深圳公司]《巴黎公约》成员的国民自其首次在另一个成员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又向中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,可以要求优先权,并提交优先权文件,其申请日为外国首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。

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,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,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。

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,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,并提交文字说明。

申请注册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的,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,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。

商标局对受理的申请,依照《商标法》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。凡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商标,予以初步审定,并予以公告。

对初步审定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,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商标局将《商标异议书》交被异议人,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答辩,并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予以裁定。

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,始予核准注册,发给商标注册证,并予公告;经裁定异议成立的,不予核准注册。

[注册BVI公司]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,撤销原注册公告,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。

主营:注册香港公司-注册英国公司-注册BVI公司-注册深圳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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